河南防腐木木屋公司告訴你木結構房屋及構造要求
1、木結構是采用規格及形狀統一的方木和圓形實木或承壓木構件疊合制作,集承重體系與圍護結構于一體的一種木結構體系。
2、木構件應采用天然耐腐蝕的木材,其用材一般不分等級,構件用材有矩形和圓形兩種供設計選用。
3、矩形木或圓形木構件主要通過其肩上的企口上下疊起,端部的槽口交叉嵌合形成內外維護墻體,木構件之間加設麻布氈墊及特制橡膠膠條,以加強外圍護結構的防水、防風及保溫隔熱性能。
4、基礎通常采用混凝土獨立基礎、條形基礎或底板基礎,當采用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時,底層底板下需設置高度不小于450mm的架空層
5、采用大尺寸構件的實木墻體可以適應各種氣候地區,但采用小尺寸純木墻體復合內保溫的復合墻體可以節省房屋造價。復合墻體高溫一側需設置一層隔氣層。
6、墻體與屋蓋之間、不同材質墻體之間以及門窗洞口處應留有脹縮空間并設置可滑動蓋縫條,以便于調節伸縮。
7、建筑外表面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涂刷防水劑,但應避免構件收縮引起縫隙積水。
8、木材適用于結構的受壓或變彎構件,如落葉松、云南松等在干燥過程中容易翹裂的樹種木材。當用作桁架時,宜采用鋼下弦,對于純木,其跨度不宜大于15m,對于方木不應大于12m,且應采取有效防止裂縫危害的措施。
9、應盡量預留架空層,采取通風和防潮措施,防止木材腐朽和蟲蛀。
10、在可能造成風災的臺風地區和山區風口地段,木結構的設計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建筑物抗風能力,如盡量減少天窗的高度和跨度,采用短出檐或封閉出檐,山墻采用硬山,檁條于桁架(或山墻)、桁架與墻(或柱)、門窗框與墻體等的連接均應采取可靠的錨固措施。